![]() |
主要用途 | 甜味剂 |
执行标准 | GB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20134130200070 |
CAS | 55589-62-3 |
型号 | 食品级 |
包装规格 | 25公斤/箱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含量 | 99% |
是否进口 | 否 |
一是食品和安赛蜜生产企业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法规。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GB 2760的要求,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安赛蜜在食品中的使用量,不可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,并按照GB 7718的规定进行规范标识。同时,安赛蜜生产企业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法规,产品必须符合GB 25540的质量规格要求。生产含安赛蜜的复配甜味剂企业也必须达到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。
二是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安赛蜜标准与法规的宣贯力度,同时加强监管。应通过不同的途径积极推广普及安赛蜜有关科学知识,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。同时,加大监管力度,严厉处罚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安赛蜜的违法行为。
三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,应关注食品标签,注重合理膳食。建议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,在选择食品之前,可以通过研读食品标签辨认该食品中是否添加了安赛蜜。对于嗜好甜食的消费者,尤其是糖尿病患者,建议在合理膳食、均衡营养、控制总能量摄入的基础上,可考虑使用安赛蜜替代部分糖或全部添加糖的食品。